浙商证券手机版:浙商证券合同内关于提取信用账户内股票的约定是创新还是违规?

太平洋在线下载 88 0

  请懂融资大神帮忙解惑浙商证券手机版,浙商证券合同内关于提取信用账户内股票的约定是创新还是违规?

  浙商证券融资融券格式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甲方提交的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超过300%时,甲方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合同约定,提取超出规定比例部分的担保物,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浙商证券手机版。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 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浙商证券手机版。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浙商证券把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可以提取保证金改为了可以提取担保物到底是创新还是违规浙商证券手机版

标签: 户内 提取 违规 约定 信用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